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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按摩逆转近视,日本手工锅12虚假非法广告曝光

3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年首批虚假非法广告典型案例。

1.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广告案

为了宣传他们的服务,当事人在上海许多社区的车杆门和地铁站的伞桩上发布了广告,声称“真近视逆转”...摘下眼镜,逆转近视.”。同时,相关广告分别通过其官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发布,声称“清界视康:结果(去根,一辈子无忧无虑)...不是矫正,而是逐渐完全恢复...逆转,彻底恢复.“清界视康优势:去根,彻底逆转..”等。

经调查,双方没有使用任何验光设备,只通过视力表记录客户的视力,声称通过眼部按摩、视力改善眼部运动、逆转望远等服务可以达到逆转近视、摘除眼镜的效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所指的虚假广告的发布。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152万元以上的罚款。

2.上海希多蜜实业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广告案

双方是品牌彩色隐形眼镜经销商,聘请韩国女艺术家金作为产品形象代言人,在营业场所包含“推荐金”广告口号人形品牌广告和包含“三弧技术舒适虹膜仿生技术”“图案透明锁水因子”广告口号等。

经核实,双方销售的彩色隐形眼镜产品为软角膜接触镜,属于三种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在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广告代言人进行推荐、证明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1.9万元以上罚款。

3.一伽(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主要从事锅具、刀具等商品的配送。为降低成本,当事人从无锡某公司购买国产铁锅,运至上海闵行仓库,并在仓库内将锅具手柄等部位贴上“madeinjapan在相关网络平台上销售字样。在销售期间,双方使用中国演员假日本人拍摄产品宣传视频,并在产品销售页面上展示。视频中,通过编造日本铸造家族伊藤家族,宣传“古法手工制锅,百年技艺传承,一加生活与伊藤家族完美结合,创造百年古法技艺传承”等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46.4万元罚款。

4.玛士撒拉(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广告

当事人在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了题为“DGI面包免费送,邮寄!”商业广告宣传“低GI饮食不仅可以减肥,还可以预防糖尿病,促进肠道健康,改善便秘,增强运动耐力,改善皮肤健康,预防“阿尔茨海默病”。经调查,广告中所谓的“DGI面包”是普通食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上海海海门诊有限公司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案

双方在其网上商店发布了带状疱疹疫苗广告,声称“重组带状疱疹疫苗不仅可以预防带状疱疹,还可以降低近90%的神经痛风险。接种疫苗后,四年保护率可达85%以上”。经调查,涉案商品为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药专业出版物上做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发布处方药广告和非法宣传药品治愈率和有效性的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6.上海新科脑康医院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医疗广告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上宣传癫痫的治疗方法时,他们与西医、开颅手术、民间处方和简单的中药进行了比较,并声称“有效治疗原发性、继发性和难治性癫痫”。准确检测、准确治疗、安全无痛、防止复发”,并使用患者的形象作为证据。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具有表达功效和安全保障的非法医疗广告,并以患者的名义作为推荐证明。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10万元警告和罚款。

7.上海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

为了宣传教育培训业务,当事人委托他人在名为“申通快递”、“中邮快递易”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题为“妈妈,我又考砸了……”这位母亲的做法让很多家长感到羞愧!》推文声称“杭州妈妈报了很多辅导班,尝试了无数方法,成绩没有如愿提高。最后,我大胆尝试了刘先生的方法。一周后,孩子们变化惊人,成绩提高了30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以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推荐、证明教育、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11万元罚款。

8.蓝云创(上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非法房地产广告案

受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在多个视频应用客户端发布了题为“世界新东滩慢活国际社区”的“海和院”房地产广告,声称“东滩326平方公里,国际实验生态社区仅6.56平方公里”、“全龄名校1.5公里……上海新时代双语学校”。

经调查,该房地产项目的国际实验生态社区不在326平方公里的东海滩内,上海新时代双语学校与宣传房地产的直线距离达到4公里,其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2)款所指的虚假广告的发布。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17万元的罚款。

9.上海玉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非法教育培训广告

为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双方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短视频广告,包括“大学成人本科”、“初中和高中可以注册”、“不辞职或在学校学习”、“毕业后可以获得双证书”等文本内容,并配备了大学图片。

经核实,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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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的发布。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8万元罚款。

10.竹谷(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化妆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了伊诗露樱花莹泽爽肤水和伊诗露亮泽美容乳液的广告,声称“提亮肤色,白皙肌肤成光”、“靓白力 52%等内容。

经调查,上述产品为进口普通化妆品,无上述效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的发布。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以3万元罚款。

11.莲林(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非法广告案

为了宣传和推广其产品,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了“名人推荐”广告,包括“教育部前司长国家副总督学”和“名人照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2)项的规定,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称和形象。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12.上海山猫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非法招商广告

双方主要从事新鲜炖燕窝的销售。他们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特许经营投资广告,宣传“零风险,无后顾之忧”和“我们发现新鲜炖燕窝的市场利润回报率达到200%”。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对未来效果、收入或者有关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确或者暗示资本保护、无风险或者收入保护的投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无论是线下消费还是线上消费,都要睁大眼睛,理性判断,不要盲目跟风。如有疑问,可拨打12345或12315咨询或举报。

评论1:
  • 评论2:

    “体验了上门推拿服务,真的很惊艳,按摩师不仅技艺好,还特别注重细节。”

    评论3:
  • 500元同城约茶,心情舒畅,生活中最值得珍惜的时光,莫过于和朋友一起的这一刻。
  • 评论4:
  • 这位OL白领的干练和气质真的是让人敬佩,永远是我们职场女性的榜样!